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党委组织完成2018年度落实“两个责任”督查
发布时间:2019-01-11 10:26:56   点击: 6214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党委2018年11月下旬起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截至目前,督查工作顺利完成。总体来看,本年度督查工作突出体现为“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本年度督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水利部鄂竟平部长有关讲话精神情况为重点,同时兼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度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二是坚持督导检查与巡视巡察相结合。根据部党组巡视、局党委巡察开展情况,不再对年内部党组已巡视的局属五个中心、局党委已巡察的新华控股等单位进行督查,督查范围只涉及其余10家局属单位,加强巡视巡察督查联动,避免重复开展工作。三是坚持督导检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推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调研是2018年度局党委确定的调研课题之一,为做好结合,将推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8年度督查范围。同时,将开展现场调研与“两个责任”督查合二为一,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四是坚持口头反馈与书面反馈相结合。以往年度,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或以书面形式反馈,或以口头方式反馈。今年,采取在现场口头反馈意见基础上,事后采取“一个单位一张清单”的方式书面反馈问题清单,加强情况沟通,规范督查反馈。五是坚持督查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2018年,将落实“两个责任”督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相结合,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考核结果,防止重复检查考核。 (转自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