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全面排查防洪风险隐患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6-06-24 10:58:50   点击: 6109次  

    6月21日,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面排查防洪风险隐患,确保江河干堤安全。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6月21日晚召开专题会商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防指迅即贯彻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排查防洪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险情,确保江河干堤及大中型水库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责任,迅即全面排查防洪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一要认真排查江河堤防、圩垸以及穿堤涵闸、泵站、建筑物等的防洪风险隐患;二要认真排查水库、水电站、淤地坝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等的防洪风险隐患;三要认真排查蓄滞洪区、进退洪设施、安全避险工程等的防洪风险隐患;四要认真排查山洪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警设施等的防洪风险隐患;五要认真排查城市防洪除涝、应急抽排设施等的防洪风险隐患。

  各省级防指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流域防总要派出工作组对流域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洪风险排查进行督查,国家防总、水利部将派出10个工作组分赴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抽查。各级检查、督查、抽查可同时进行,于6月28日前完成任务。各省级防指和流域防总要将排查、督查情况于6月29日前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当前正值汛期,对超过警戒水位的河段、超过汛限水位的水库(水电站)等要切实强化防洪责任,加强巡查防守,强化应急抢护,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江河干堤及大中型水库安全度汛。(转自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