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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02-21 11:20:5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激励引导广大水利干部贯彻新理念、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落实新要求,结合水利部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广大水利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指导水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筑牢担当作为的思想根基。

  2.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握正向激励主基调,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教育引导广大水利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水利改革发展既处于爬坡过坎的攻坚期,又处于大有作为的机遇期,从新的历史方位、新的时代坐标认真思考新老水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自觉投身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主战场,锐意进取、勇挑重担、真抓实干,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3.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践行者、新使命的奋力担当者、新征程的自觉开拓者,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承担责任。要在完成水利重大任务中率先担当作为,在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中率先担当作为,在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率先担当作为,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注重实干实绩,鲜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4.大力选拔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把好政治关、作风关、实绩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有为才有位,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难事中的表现,及时发现、大胆使用在破解新老水问题、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勇于开拓、善于作为的干部,为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广阔舞台。

  5.改进知事识人方式。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干部政治素质,注重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破解复杂问题等关键时刻,考察干部的政治担当。坚持全面客观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不简单看干部学过什么、干过什么,更要看干成哪些事、干得怎么样、管得好不好。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识别干部,用好深入谈话、延伸考察、查阅档案等办法,综合巡视、审计、个人事项报告等方面情况。不简单以票取人,大胆使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

  6.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深入贯彻《水利部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力度。对考核考察、巡视巡察、督查检查、信访、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的领导干部,综合采取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组织调整直至纪律处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三、健全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7.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新要求,强化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突出对党中央方针政策和部党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注重对干部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和关键时刻表现的考核。修订完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平时考核工作办法等考核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8.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强化专项考核。针对部机关、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特点,针对领导班子正职、副职的职责定位,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分级分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参与测评的人员范围,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考核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方式,将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结果与民主生活会、党建考核、督办督查、巡视巡察等有机结合,作为确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9.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对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干部,在晋升职务职级时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约谈,对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四、科学容错纠错,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10.准确把握容错纠错原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1.合理确定容错纠错边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要件,合理确定容错免责边界。对于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错误,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视情况纳入容错免责范围:在落实中央、部党组决策部署时,敢于负责、积极作为,而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在承担水利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等工作职责时,履职尽责、敢抓敢管,没有为个人、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的;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因经验缺乏出现一定失误错误或引起矛盾的;在水旱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中,揽责涉险、果断决策,而不是准备不足、措施不当造成失误、负面影响和一定损失的;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12.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干部因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受到问责追责时,党委(党组)、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者责任调查中,要同步考虑是否存在容错情形、是否符合容错条件,单位或本人也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容错免责申请。相关部门要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党组(党委)研究认定。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可以免责或视情况从轻、减轻处理;对于不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应当给予解释答复。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该容的要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13.健全纠错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持容纠同步,作出容错免责决定时,同时提出纠错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问题举报处置方式,提倡通过正常渠道实名制举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采取适当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对给予容错免责或确属受诬告陷害的干部,组织要给干部撑腰鼓劲,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具备条件的大胆提拔使用,切实消除干部后顾之忧,引导干部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干事创业。

  五、提高本领能力,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4.提升专业素养。围绕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对照新时代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目标新要求,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专业素质培养体系,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坚持政治理论武装和专业能力提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提高政治素质、政治能力,同时注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培养,打造又博又专、推陈出新的素养结构,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

  15.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培训的精准化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帮助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和能力拓展。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实抓好各层次水利人才教育培训工程,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进一步加大培训内容、方式、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改革,扩大培训覆盖面,完善调训制度,探索建立以专业素养提升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新机制。

  16.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贫困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将水利重大任务、重点建设、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援疆援藏援青等作为干部历练成长的重要平台和途径,让干部在实践中开阔眼界、增长才干、砥砺品质。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大力推进干部交流,积极开展部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的干部纵向交流和部机关司局之间、直属单位之间的干部横向交流。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六、完善保障措施,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

  17.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注意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倾听干部心声、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举措,推行职务调整、思想波动、履职不力、不良反映、违规违纪“五必谈”。注意倾听干部诉求,关心了解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18.健全待遇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及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公务员奖金制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业绩突出人员和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倾斜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激励分配机制。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对模范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及时依法依规予以表彰奖励。

  19.关心关爱干部。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关爱相统一,关注干部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科学把握工作节奏,有效疏解机关工作压力。落实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等制度,关心干部家庭生活,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关心援藏援疆援青、水利扶贫等援派和异地交流任职干部,落实援派干部人才补助等有关待遇,异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及探亲休假等待遇,切实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坚持目光向下,对基层干部特别是艰苦偏远地区、脱贫攻坚和水利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方面适当给予倾斜。

  七、注重统筹施策,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20.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布局,贯穿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各环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推进,不断探索和完善具体政策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严肃查处和问责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各级人事部门要承担起牵头协调和督导督促职能,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1.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水利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减少会议和文件数量,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等专项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减少和防止“无用功”现象,让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到增强本领、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上来。

  22.营造良好氛围。围绕水利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水利系统树立一批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凝练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和内涵,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引领力和感召力,形成良好舆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锐意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谱写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壮丽篇章。(转自水利部网站  纪检监察部雷磊)